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市汉台区等十一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的批复》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台区等11县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以及《南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进行公告(详情见附件)。 附件1: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市汉台区等十一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的批复 陕政函(2017)162号.pdf 附件2: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台区等11县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 汉政函(2017)53号.pdf 附件3:南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