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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要求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城市供水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20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机构:政府办 点击次数: 次
        本报讯(通讯员 何蓉 记者 海花)为做好全省城市供水工作,确保居民用水安全、稳定,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夏季高温天气供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城市供水关系到广大城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各市(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把保障群众生活放在首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确保城市供水质量与数量,保障夏季高温期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稳定。
      《通知》强调,一要加强高峰调度,保障用水稳定。各市(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制定供水设施检修维护计划,做好设备设施维修和管网巡护、检漏工作,确保自来水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趋势和各水源地水情变化,加强水厂高峰调度,保障高峰供水工作平稳有序;要制定完善城市供水高峰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供水紧张,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紧急调度城市供水水源,采取措施保证城市居民和重要公共用水,确保社会稳定。二要抓好水质检测,确保用水安全。各市(区)要对本地区供水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齐工作短板;要加强对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检测检验,确保取水、生产、供应各环节的安全,严格生产、输送过程中的水质检测与监管,防止因水质污染而导致疾病的发生。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二次供水。各市(区)要加快对老旧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引导和鼓励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实行专业化管理;强化二次供水监管,督促运行维护单位落实设施维护、水质检测等制度,鼓励在二次供水设施上加装浊度、余氯等在线水质检测设备,加强水质监控和信息共享。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立即开展自查,组织对本地区实际供水能力、用水人口等关键数据进行核实。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用户热线,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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