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新一轮医用耗材价格调整工作 |
发布时间:2018-05-11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机构:政府办 点击次数: 次 |
本报讯(记者 王国星)5月10日,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我省《关于开展神经外科等11大类医用耗材动态调整的通知》正式发布。《通知》指出,我省将启动新一轮11大类医用耗材价格动态调整工作,调整后的价格按照2017年1月1日以后医用耗材挂网集采全国最低价执行。 《通知》指出,本次调整涉及眼科、吻合器、电生理、结构性心脏病、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疝修补、人工器官组织、神经外科、非血管介入、起搏器、口腔科共11大类医用耗材。本次调整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限价挂网目录价格动态调整,企业要收集整理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在全国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的最低中标价格和陕西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的最低价格之中,选取其中更低的一个。限价挂网目录品种动态调整,对在备选品种目录中的产品,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陕西省至少有3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备案采购使用的,企业可提出申请,填报相应时间段陕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的最低价格,上传相关资料和采购票据。备选品种目录动态调整,对属于11大类医用耗材但未在挂网目录内的产品,企业可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应的资质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报省卫计委审定并公示后纳入备选品种目录统一挂网。企业及产品质量的动态调整,企业应严格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动态管理的通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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