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
发布时间:2018-03-26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机构:政府办 点击次数: 次 |
本报讯(记者 郭妍)近日,我省出台的《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陕西将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全面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陕西将进一步加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统筹各类扶持政策,建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政策;健全更加精准的教育资助体系,确保应助尽助;建立健全以学籍为基础的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适时调整资助标准,让贫困家庭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增加贫困地区农村孩子上重点大学机会。 陕西将积极落实县级政府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把建档立卡户无义务教育辍学学生作为底线要求,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体系;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陕西将严格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办小学全部生源由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公办初中通过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的方式确定生源,采取多校划片方式将重点小学、初中招生名额分散到每个片区,可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重点学校招生名额,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严格核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规模,规范招生程序,严格限制跨区域招生;坚持将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完善中小学学籍管理,引导学生合理流动。 陕西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与辖区居民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简化入学手续;利用学籍管理系统,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籍可携带制度;保证随迁子女与其他学生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帮助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陕西将全面建立完善家庭、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学校对留守儿童实行一人一档,建立校长、教师联系帮扶校内农村留守儿童的机制;建立与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交流沟通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的情感交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辅导。 与此同时,陕西将以“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为目标,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重点,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和“阳光校餐”。到2020年,全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基本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