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考核委员会
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度市对区考核指标
工作责任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汉办发[2018] 12号)精神,做好2018年市对区考核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管,全面准确掌握各类目标任务的运行状态,努力促进市上下达我区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并超额完成,现就落实2018年度市对区考核指标工作责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目标任务的执行与监管。各涉考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逐月进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分析,并及时向分管区级领导汇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各涉考部门要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报
送区考核办;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各项指标运行情况分析材料(指标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应对措施、后期工作打算)报区考核办。
二、全面细化分解市考指标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将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2018年度市对区考核指标责任进行细化分解,严格按照“六明确”要求,既要将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镇、相关部门、相关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又要制定完成每项考核指标的具体方法措施,并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责任分解落实“六明确”情况书面报区考核办。
三、强化问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涉考部门分管指标在2018市对区年度综合考核中得分位于全市前三位或后三位的,在区本级目标责任年度考核时,分别对承担市考指标的责任部门加(减)2分、1分、0.5分,同时将按照《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对得分排名全市后三位的市考指标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将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南郑区2018年度市对区考核指标任务分解一览表;附件.xls
附件2:涉考部门2018年度市对区考核指标“六明确”一览表(样表)
汉中市南郑区考核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