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省、市、区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三)承担全区供销系统指导、协调、监督、服务以及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受区上组织部门委托,担负社属企业党政工领导班子的考核、考察、任命、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基层供销社和企业合法权益。
(五)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建设, 协调社员社之间关系, 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六)指导和推进全县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推进合作经济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城乡社会化服务全方位拓展,发展现代流通,开拓城乡市场,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七)负责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稳定工作。
(九)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紧扣市区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着力抓好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改进资产管理和财统工作。
(二)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为农服务质量水平,扎实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三)紧扣脱贫攻坚,实现为农服务新突破,加强行业扶贫工作,抓好驻村扶贫工作。
(四)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打造清廉高效的供销队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围绕追赶超越总要求,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
(五)紧扣法制南郑建设,维护全系统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南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机关)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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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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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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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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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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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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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遗属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固定资产101.39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54万元,公用经费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体收入预算130.04万元,总体支出预算130.04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125.37万元和支出预算125.37万元相比,收支均增加4.67万元,比上年增加3.72%,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1名及部分人员工资福利增加,考虑物价因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在上年基础上适度增加,2018年无专项经费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0.0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0.04万元。较2017年收入预算125.37万元和支出预算125.37万元相比,收支均增加4.67万元比上年增加3.72%,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1名及部分人员工资福利增加,考虑物价因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在上年基础上适度增加,2018年无专项经费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预算130.04万元,较上年125.37万元增加4.67万元,比上年增加3.72%,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1名及部分人员工资福利增加,考虑物价因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在上年基础上适度增加,2018年无专项经费预算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商品流通事务(21602)支出预算130.04万元,较上年125.37万元增加4.67万元,比上年增加3.72%,其中:人员经费123.54万元,较上年116.17万元增加7.37万元,比上年增加6.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名及部分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公用经费6.5万元,较上年5.2万元增加1.3万元,比上年增加25%,增长原因是考虑物价因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在上年基础上适度增加。2018年无专项经费预算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6.25万元,较2017年89.09万元增加7.16万元,比上年增加8.04%,增加原因是2018年新增人员1人,部分人员工资福利增加。(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5万元,较2017年9.2万元减少2.7万元,比去年减少29.35%,主要原因是原因是考虑物价因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在上年基础上适度增加,2018年无专项经费预算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7.29万元,较2017年27.08万元增加0.21万元,比去年增加0.78%,主要原因是去年退休人员调资增加预算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21万元,较上年0.22万元减少了0.01万元,比上年减少4.55%,原因是联社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0.21万元,较上年0.22万元减少了0.01万元,比上年减少4.55%,减少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和务实高效的原则,减少了开支;2018年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无预算因公出国费支出。
2018年会议费预算支出0.19万元,较上年0.2万元减少0.01万元,比上年减少5%;减少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和严格控制会议召开次数及规模。2018年培训费预算支出0.4万元,较上年0.4万元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预算支出6.5万元,较去年9.2万元减少2.7万元,减少29.35%,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无专项经费预算支出,考虑物价因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在上年基础上适度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式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表(链接):
供销社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