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建设管理、城市管理、市政园林公用事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房屋交易市场管理、人民防空、抗震减灾、住房制度改革和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抓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抓点带面打造特色小镇。四是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五是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六是强化建筑行业监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情况看,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8个,包括: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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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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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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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本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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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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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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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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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村镇建设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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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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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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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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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江南城区规划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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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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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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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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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江南垃圾处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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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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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村镇建设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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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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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测绘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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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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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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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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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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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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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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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政园林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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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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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关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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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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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江南城区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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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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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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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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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江南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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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如图1)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37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308人;实有人员403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380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遗属1人。
(图1)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执法用车及工程车辆19辆(含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17.4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4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617.48万元、支出预算3617.48万元,与上年收入预算3142.16万元和支出预算3142.16万元相比,收支均增加了475.32万元,增幅约1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汉山景区项目建设资金,城区规模扩大,路灯设施及绿化养护费用增加以及城市垃圾和污水量增大,处理成本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17.4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617.48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142.16万元和财政拨款支出3142.16万元相比,收支均增加了475.32万元,增幅约1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汉山景区项目建设资金,城区规模扩大,路灯设施及绿化养护费用增加以及城市垃圾和污水量增大,处理成本增加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7.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17.48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2.16万元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42.16万元相比,收支均增加了475.32万元,增幅约1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汉山景区项目建设资金,城区规模扩大,路灯设施及绿化养护费用增加以及城市垃圾和污水量增大,处理成本增加所致。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如图2)。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17.4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具体是: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97.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89.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877.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52.8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823.85万元,与2017年2631.83万元相比增加192.02万元,增长比例7.3%,主要是由于新增工作人员、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正常晋升和医保金调增所致;
(2)公用经费201.5万元,与2017年160.8万元相比增加了40.7万元,增长比例25.3%;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3)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142.86万元,与2017年195.5万元相比减少52.64万元,下降比例26.93%;主要是部分非税收入项目取消;
(4)专项经费445.27万元,与2017年258.43万元相比增加186.84万元,增长比例72.3%;主要是因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汉山景区项目建设等重点项目资金,城区规模扩大,路灯设施及绿化养护费用增加,城市垃圾和污水量增大,处理成本增加。
(5)车辆经费4万元,与2017年6万元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比例33.3%,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压缩车辆经费开支所致。
(图2)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如图3)。
(1)工资与福利支出2674.45万元,与上年工资与福利支出2472.65万元相比,增加了201.8万元,增长比例8.16%,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和医保金调增;
(2)商品与服务支出791.03万元,与上年商品与服务支出512.33万元相比,增加了278.7万元,增长比例54%,主要是由于公用经费标准调增;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4万元,与上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18万元相比,减少了11.78万元,下降比例7.26%,主要是由于统计口径变化所致。
(4)资本性支出1.6万元,与上年资本性支出0万元相比,增加了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下属单位增加办公设备购置费所致。
(图3)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10.81万元,较上年度的17.81万元减少了7万元,下降比例39%,其中:公车运行费7.96万元,较上年度的12.38万元减少了4.42万元,下降比例35.7%,公务接待费2.85万元,较上年度的5.43万元减少了2.58万元,下降比例47.5%,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增减。主要因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压减经费开支文件精神。
会议费1万元,较上年度的2万元减少了1万元,下降比例50%;主要因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压减经费开支文件精神。培训费6.64万元,较上年度的培训费4.9万元增加1.74万元,增长比例35.5%。主要是因为预计业务培训量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费约124.26万元。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公用经费及非税收入返还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与2017年度机关运行费约141.4万元相比下降约12%,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压减经费开支文件精神。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式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表(链接):2018年住建局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pdf
汉中市南郑区住建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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