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信 人 | 刘飞 |
来信时间 | 2018-05-22 10:48:57 |
信件主题 | 农村合作医疗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事情!我现在户口在南郑农村,目前我在外地工作,公司给缴纳了五险一金,我在农村还需要缴纳农村合作医疗吗? |
回复部门 | 卫计局 |
回复时间 | 2018-05-28 9:42:47 |
回复信息 |
刘飞先生你好:
现将你在领导信箱中咨询《新农合缴费有关问题》一事,现回复如下:
根据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新农合个人参合缴费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发〔2017〕108号)要求:已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新农合。如你在外地工作,工作单位已经缴纳过五险一金,即便户口还在南郑县,可不再缴纳本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家人在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时必须提供你在外地参加医保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方可有效,并视同为整户参合。
以上回复,如有不详,请拨打咨询电话5512889。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
状态 | [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