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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 信 人 朱敏
来信时间 2018-01-08 10:19:40
信件主题 关于异地新生儿医保报销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你好,我在北京打工,我和媳妇的户口都在南郑区大河坎镇,媳妇2017年12月20日在北京生下孩子之后孩子住院了半个月,我想问问,如果我们现在给孩子上户口,并且上医保。这次住院的费用能报销一部分吗?具体怎么报?谢谢了。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卫计局
回复时间 2018-01-15 22:3:37
回复信息

张敏女士你好:

现将你在群众来信来访上咨询《新生儿异地报销合疗有关问题》一事,回复如下:

根据新农合报销管理办法规定:2017已参加了合作医疗且整户参合的患者,均可享受当年度合疗报销。你孩子在2017年12月20日出生,可随母享受2017年度新农合报销;2018年按照新农合相关规定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合后,方可享受2018年度的新农合报销;患者报销时需携带合作医疗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父母)、及银行卡复印件(父母)、住院相关资料到南郑区城乡居民医保大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按境外住院相关政策以医院级别按比例报销。

以上回复,如有不详,请拨打咨询电话5512889。

 

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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